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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科学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2010/04/21 计算机科学系  本站原创   (点击:)

计算机科学系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
一、评选条件
1、思想作风正派,具有奉献精神、热心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。
2、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、义务,主动配合指导老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,坚持原则,大胆管理。
3、及时反映同学在日常学习、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,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我系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4、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同学中起到遵守纪律的表率作用,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。
5、学习目的明确、态度端正,勤奋好学、有进取精神,学习成绩高于本班平均成绩

6能够辅助辅导员班主任作好班级管理工作,在班级中有较强的凝聚力,有强烈的责任感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任期满一学年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,包括班团干部;团总支系分会干部星级宿舍舍长。


三、评选办法
1、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,在综合测评进行前进行,本人提出申请,全班同学参与推荐,辅导员提出意见,学生主管部门审批
2、当选的优秀学生干部由发给荣誉证书。张榜表彰、并记入本人在校情况登记表

四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 “优秀学生干部”:

1.有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一次者;

2.不服从学校管理,顶撞老师,不听从指挥者。

3.学习成绩一科不及格者。

4.受学院或系处分或通报批评者。

5.任职期间工作出现严重失误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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